1. 本推薦活動由圓幣科技主辦,推廣期由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本推薦活動之推廣優惠及獎賞(「推薦禮遇」)適用於推廣期內下載RD流動應用程式(「RD應用程式」)並透過RD應用程式成功建立易信連(RD ezLink) 企業檔案(「企業檔案」)的用戶 (「合資格用戶」)。 合資格用戶在RD 應用程式上完成易信連開戶流程,其中包括通過公司查冊進行識別和驗證步驟,將被視為已成功建立企業檔案(「成功建立檔案」)。
3. 推薦禮遇
RDU圓幣 (「圓幣」) 獎賞 (「圓幣獎賞」)
(i) 在推廣期內成功建立檔案後,每位合資格用戶即可享有權利通過 RD 應用程式獲取兩 (2) 個圓幣。
(ii) 合資格用戶亦可參與由圓幣科技舉辦的推薦活動。在推廣期內, 合資格用戶每次成功推薦企業(「受薦人」)在 RD 應用程式上成功建立企業檔案,該合資格用戶及相應的受薦人即可享有權利額外獲取一 (1) 個圓幣(「推薦圓幣」)。受薦人需要按照 RD 應用程式上載的指示輸入合資格用戶專用的推薦碼,而合資格用戶及相應的受薦人即可享有權利通過 RD 應用程式獲取推薦圓幣。
(iii) 圓幣是全新的會計單元,每個圓幣由47元人民幣、550日圓及25港元組成。合資格用戶可根據圓幣科技在其獨有及絕對酌情權下決定的方法兌換在圓幣獎賞下所獲取的圓幣。合資格用戶應留意,圓幣的有效性及使用方式將取決於合資格用戶需透過RD應用程式成功啟動圓幣錢包帳戶。圓幣科技將於適當時候於RD 應用程式上詳細公佈有關圓幣錢包的業務開展、圓幣錢包帳戶的啟動程序和圓幣的兌換方法、功能及使用方式之詳情。圓幣科技保留基於適用的監管及牌照要求或其他原因而拒絕任何合資格用戶啟動圓幣錢包帳戶的權利。
(iv) 圓幣科技將根據其系統記錄以確定合資格用戶獲取圓幣的權利。 如有任何爭議,圓幣科技系統所記錄的每位合資格用戶可獲取的圓幣數量的權利應被視為最終及具決定性的。根據圓幣獎賞送贈的圓幣為先到先得, 數量有限,送完即止。圓幣獎賞如提前終止, 恕不另行通知。
4. 圓幣科技的員工及合資格用戶如在成功建立檔案及/或圓幣錢包帳戶後在RD應用程式上刪除或停止維護企業檔案及/或圓幣錢包帳戶, 將不可享有推薦禮遇。推薦禮遇下的合資格用戶不可同時享有圓幣科技的其他推廣優惠。
5. 如任何RD 應用程式的用戶被認定以欺詐或濫用的方式獲取推薦禮遇,圓幣科技保留終止 RD 應用程式上任何用戶帳戶(包括刪除已建立的企業檔案或圓幣錢包帳戶)的權利、扣除或撤銷任何用戶獲取推薦禮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6. 圓幣科技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推薦禮遇及不時更改其條款及細則, 而毋須另行通知。與推薦禮遇相關的最新詳情及任何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修訂版本將載於RD 應用程式及/或盡快通過其他方式通知RD應用程式用戶。如有任何爭議, 圓幣科技 對所有與推薦禮遇相關事宜保留最終決定權, 並對所有相關方均具有約束力。圓幣科技恕不承擔任何與有關推薦禮遇或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更改或終止所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損失及/或責任。
7.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 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8.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受現行法律及監管規定約束。
9. 除合資格用戶及圓幣科技以外, 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香港法例 第 623 章 《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 》強制執行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0. 推薦禮遇受RD應用程式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如RD應用程式之條款及細則與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歧異, 概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11. RD應用程式用戶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 (i) 接受並遵守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以及(ii) 圓幣科技可以收集、存儲、使用及分享其個人資料及與活動相關的資料(包括在RD應用程式上顯示與被推薦人相關的企業名稱,使合資格用戶能夠追踪其推薦進度)作本活動之用。
12. 有關活動之查詢,請致函圓幣科技顧客服務電郵 (care@rd.group)。
13.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